【消委會】抽查22間航空公司行李賠償機制 斥賠償機制不一欠透明
發布時間: 2023/09/14 10:23
最後更新: 2023/09/14 15:37
疫情後旅遊業復蘇,不少人紛紛外遊。消委會針對國際航班的行李賠償安排,調查22間有經營往來香港航班的航空公司,發現各公司的機制均存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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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批評,雖然全部航空公司均有為遇上行李事故的旅客提供賠償方案,但在現金津貼、行李遺失定義、是否受理易碎或貴重物品的索償等多方面均有不少差異,部分公司在賠償細節上欠透明,甚或常以「視乎情況」來處理旅客申索,容易引起爭拗。有8間更沒有回覆消委會的查詢,令人遺憾。
消委會呼籲航空公司應提供更具體和準確的資訊,避免爭端。消費者遇到行李事故時一般受到國際公約保障,但亦要清楚了解有關賠償額上限未必足夠完全彌補行李存有貴重物品的損失,宜加購保險。另外寄艙前可為行李拍照記錄,以及將易碎與貴重物品置於手提行李,同時亦要留意各間航空公司不同的申索要求及時限,並保留所有溝通紀錄。
出外旅遊時,萬一抵埗後寄艙行李未有同時送達目的地,首要任務是馬上補購日用品、衣物或其他必需品。所有航空公司均表示,乘客在這情況下可報銷相關臨時開支,惟其中3間表明寄艙行李需延誤超過24小時才符合資格報銷。
在報銷金額方面,個別航空公司有特別做法,例如有特定上限、指明一些可繼續使用的物品(例如衣物)只作半額報銷。除實報實銷外,有一半(11間) 航空公司會為行李延誤的乘客提供一筆過現金津貼,由最低折合約港幣$237至最高約港幣$1,177不等,相差近4倍,而其中3間公司的現金津貼額,會因應乘客的機艙級別而有調整。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因行李運送延誤而要購買必需品,必須保留所有購買單據作報銷之用,同時應避免選購較昂貴的商品,以免航空公司以價錢不合理為由拒絕報銷,或只作部分賠償。此外,若航空公司提供的現金津貼不足以彌補購買必需品的支出,消費者仍然可就差額提出索償。
然而12間航空公司均指出,若行李延誤發生於返回原居地的回程航班,例如一名香港居民外遊返抵本港時發現行李未有同時送達,航空公司或會推斷該乘客家中有足夠衣物和衞生用品,或會因此理由拒絕為購買相關代用品的開支作出賠償。
消費者亦要留意,若確認未能於行李領取處找回寄艙行李,應盡快前往航空公司的行李服務櫃位報告,以獲取「行李事故報告書」。乘客一般亦可在21日內透過電話、電郵、網上表格等方式作事後申報。行李箱輪子與把手損毀受國際公約保障貴重物品宜早申報除了行李延誤,旅客較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寄艙行李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若在運輸過程中因航空公司處理不當導致較嚴重的損毀(例如外殼崩裂),乘客有權要求航空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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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